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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政令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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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法務部訂定發布之「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裁罰基準」(含總說明及逐點說明)

轉知法務部訂定發布之「公益揭弊者保護法第十一條第一項第二款裁罰基準」(含總說明及逐點說明),並自114年7月22日生效,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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