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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政令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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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轉勞動部有關寄養家庭、親屬安置、類家庭(非專業人員團體家庭)之照顧人力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0條家庭照顧假規定一案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書函轉勞動部有關寄養家庭、親屬安置、類家庭(非專業人員團體家庭)之照顧人力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第20條家庭照顧假規定一案,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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