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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有關本府赴香港、澳門(以下簡稱港澳)通報機制、赴陸港澳系統登錄作業及相關懲處原則一案

有關本府赴香港、澳門(以下簡稱港澳)通報機制、赴陸港澳系統登錄作業及相關懲處原則一案,請詳閱。
請同仁於赴大陸地區或港澳前應至陸委會「國人赴陸港澳動態登錄系統」登錄,併同將登錄資料及通報表於行前至本府人力資源暨差勤管理系統或各機關自行開發差勤系統上傳完成請假登錄程序,以避免因未完成通報作業違法(規)而遭受懲處。
轉知大陸委員會製作之「強化公務員赴陸港澳管理機制精進措施」宣導海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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