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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政令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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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修正「新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規定」,並溯自115年1月1日生效

修正「新北市政府及所屬機關學校員工健康檢查補助規定」,並溯自115年1月1日生效。基於照顧員工精神、維護同仁身心健康,市府溯自115年1月1日起,新增高風險職務人員健康檢查補助規定,其適用對象之定義增訂於本規定第4點第1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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