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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政令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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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勤休制度與差勤管理宣導

1、每日工時(含加班)上限為12小時,假日加班上限為8小時;加班補休期限為2年,且需覈實指派加班,避免疲勞工作;若有連續加班,應安排適當的連續休息時間。

2、有關差勤請假方面,請事前完成請假手續,如有公假請附上相關公文(含公假日期等)或連續兩日以上病假請附上診斷書,如有臨時突發狀況需請假,請務必先告知單位主管與代理人,並請盡速補完成請假手續。

3、為維持良好辦公紀律,提升服務品質,請同仁於上班時間,不得利用公務資源從事與公務無關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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