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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政令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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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公教人員保險生育給付差額補助要點」訂定發布

轉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函以,「公教人員保險生育給付差額補助要點」,業經於114年12月31日以總處給字第11440024671號令訂定發布,並自115年1月1日生效,請參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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