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本市「110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實施計畫」1份,請貴校務必將計畫公告於貴校網站並轉知學生、家長等相關人員,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110學年度國民小學一般智能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及安置實施計畫」辦理。
二、旨揭鑑定重要日程摘述如下,其餘資訊請參閱實施計畫:
(一)申請資格:具資優特質且109學年度就讀新北市政府主管公私立國民小學之二、三、四、五年級學生。
(二)評量費用:初選新臺幣(以下同)600元、複選1,000元。評量費用一經繳交,不予退費。持有區公所核發之低、中低收入戶或社會局核發之弱勢兒童及少年生活扶助證明者得免繳。
(三)報名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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