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教育部113年4月18日臺教授國字第1135500645號函辦理。
旨揭教案徵選計畫內容摘述如下:
參加對象:本市各公私立國小社會領域授課教師(含代理教師),採個人或團隊(至多5人)參加。
徵件日期:自即日起至113年9月30日(星期一)止。
獎勵方式:以作品為單位,預計選出特優1件、優等3件、佳作5件,獎勵內容如下:
特優:頒發獎金新臺幣(以下同)2萬元。
優等:頒發獎金1萬元。
佳作:頒發獎金5,000元。
得獎作品教師,各頒發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獎狀1紙。
倘有相關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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