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新店區屈尺國小學校午餐退費辦理要點
111.11.14提案 111.12.05修訂版
壹、 依據:「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午餐經費收支要點」規定制訂本辦法。
貳、 目的:健全午餐收費及退費制度,維護用餐者的權益。
參、 午餐收費標準:午餐收費依法可收取午餐費、基本費和燃料費,本校收取午餐費作食材採購和基本費作為廚房人員薪資、瓦斯等所需。
肆、 適用對象:
一、 受理退費:自費參加學校午餐者。
二、 不受理退費:凡由機關、慈善機構、善心人士等補助參加學校午餐者。
伍、 申請退費原則:依「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午餐經費收支要點」符合下列條件之ㄧ者,均得檢附相關證明,申請停餐退費。
一、 學生轉學或全校停課。
二、 法定傳染病、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強制停課(含假日)連續達七天以上。
三、 全學年校外教學活動。
四、 班級校外教學活動或學校社團等團隊活動。
五、 個人病假、公假、事假、喪假或休假連續超過上課日三天以上,公假另有承辦單位提供午餐者,擬不退費。
陸、 申請退費期限:
一、 學生轉學以完成轉學手續辦理之次日為退費起始日。
二、 全校停課由學校主動保留餐數辦理下學期扣抵,若無法扣抵則辦理退費。
三、 因法定傳染病、流行病或流行性疫情等強制停課(含假日)連續達七天以上,應在銷假返校後第一天算起七個工作日內提出午餐退費申請。
四、 全學年校外教學活動,應於七個工作日前提出申請。
五、 班級校外教學活動或學校社團等團隊活動,應於七個工作日前提出申請。
六、 個人病假、喪假連續超過上課日三天以上,採當日提出申請。
七、 個人公假、事假或休假連續超過上課日三天以上,應於七個工作日前提出申請。
柒、 退費金額:午餐費退費金額計算方式為整學年度午餐費合計後除以整學年度上課天數。
捌、 申請方式:凡欲辦理停餐退費者,請依「新北市新店區屈尺國小學校午餐退費辦理要點」填寫午餐退費附件一和二,依規定流程辦理核章後,送 交出納組彙整辦理。
玖、 退費辦理方式:經行政流程核准後,每月月底統一辦理退費乙次。
壹拾、 本要點經教師晨會公告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