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條件:受推薦人於逆境中,仍能奮發向上、樂觀進取,並具下列條件之一:
發揮服務奉獻、孝行表現、友愛行為、體恤他人等情懷,對社會風氣有良善影響,足堪楷模者。
語言、藝術、薪傳技藝、技能、科學、科技、資訊、體育、創新研發或其他領域,具有特殊才能,出類拔萃者。
三、旨案推薦組別為大專、高中(職)、國中及國小等4組,遴選方式分初審及複審2階段辦理,各校一律採取網路報名(至國立東石高級中學網站)及書面推薦報名(網路報名後下載列印)方式,推薦相關書面資料表應加蓋推薦單位印信及相關簽章;未於規定期限內函送相關表件者,視同資料不全,不予審查,各單位及受推薦人不得異議。
四、本市推薦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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