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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訓育組長 - 輔導室 | 2022-01-13 | 人氣:285

說明:

一、依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11年1月7日臺教國署學字第1110002019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校園霸凌防制準則Q&A」及「校園霸凌事件處理流程圖」已公布於「防制校園霸凌專區」網站(https://bully.moe.edu.tw/index)「法令」專區,另教育部「校園霸凌防制準則Q&A」本局業於111年1月3日函發各校,請各級學校及相關業管參考運用,俾利完善校園霸凌事件處置情形。

三、為加強防制校園霸凌概念,遭受或知悉欺凌行為應勇於拒絕並主動反映,可利用五大通報管道: 周圍的師長朋友(導師、家長、好同學或好朋友)。 學校申訴電話或投訴信箱。 本市防制校園霸凌專線(1999及02-29560885)或投訴信箱。 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線0800-200-885。 教育部防制校園霸凌專區留言板。

四、學校知悉疑似校園霸凌情事,應立即啟動處理與輔導機制,並掌握校園霸凌事件處理四原則:知悉通報、處理調查、輔導介入及關係修復,方能有效預防及精進處理校園霸凌事件,並落實三級輔導策略。 五、110年度【我的未來我作主】防制毒品暨防制霸凌微電影競賽作品,業已上傳本網站「影音專區」,為擴大宣導成效,請各級學校配合宣導及融入課程教學彈性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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