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
檢送「110學年度第一學期本市國教輔導團國小藝術領域輔導小組到校暨分區輔導計畫」,請各校薦派人員參加所屬之到校暨分區輔導場次。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110年9月13日新北教研資字第1101695891號函辦理。
二、依新北教研資字第1101695891號函(附件一)說明段第四條,給予參與分區輔導之教師及行政人員公假排代。
三、如需請假之學校務必說明原因(附件三),並通知國小藝術輔導團專任輔導員張老師,以利局端掌握各校分區輔導教師出席狀況。
四、分區輔導方式以政策宣導及說課、公開觀課、議課方式進行,詳如附件計畫流程(附件二)。
五、請各校依所屬分區,逕上校務行政系統薦派一位藝術領域教師參與研習(每場次限額30名教師),並視實際狀況給予路程假。
六、各分區之場次如下所列:
10/06,上午9:00~12:00,民安國小:新莊分區,視覺類;
10/27,上午9:00~12:00,安坑國小:文山分區,音樂類;
11/10,上午9:00~12:00,大同國小:三鶯分區,表藝類;
11/24,上午9:00~12:00,東山國小:七星分區,視覺類;
12/08,上午9:00~12:00,自強國小:雙和分區,跨域類。
七、為配合本市節能減碳政策,請參加教師自備環保杯,敬請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前往。
八、因應新冠肺炎疫情,進入校園者請出示疫苗接踵紀錄卡、3日內快篩或PCR檢測陰性證明。入校園應配合量測體溫與全程配戴口罩。如疫情嚴峻需停辦或延期,請查詢新北市國民教育輔導團官網https://ceag.ntpc.edu.tw/或Facebook「新北市國小藝術輔導團」粉絲專頁。若參與研習老師當天身體不適需要請假,請務必與該校承辦人請假,或與本案聯絡人請假。
九、本案連絡人:新北市國民教育輔導團國小藝術領域小組專任輔導員張琬湄老師,電話:(02)2205-6777轉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