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活動 訓育組長 - 最新消息 | 2021-06-22 | 人氣:494

說明: 一、旨揭比賽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0年9月30日止(以郵戳為憑)。

二、參賽對象及投稿件數: 攝影創作:本國國民,年齡不限。 國小海報創作:以110年7月起就讀本市各公、私立國民小學之學生,分低(一、二年級)、中(三、四年級)、高(五、六年級)3組別。

三、投稿限制:比賽作品均限個人製作、僅參加1項且限投1件。

四、作品主題及名稱: 主題:以婦幼安全「保護、守護、愛護」主題,內容以正向、溫馨和諧為佳。「攝影創作」可為人像、風景、生態。 名稱:作品名稱限15字內;作品簡介限50字內。

五、作品規格: 攝影創作: 照片彩色、黑白、直式或橫式均可,亦不限拍攝器材。 照片須為1000萬畫素以上,檔案大小介於1MB~10MB,檔案格式為JPG、JEPG或TIFF。 作品製作之數位檔案,不限定使用數位相機所攝之相片,亦接受負片、幻燈片、沖印相片之數位掃描檔。 作品另須以5X7吋相紙規格印出。 參賽者僅能對其作品進行少量色彩加深、色彩加亮或色彩校正等修改,適度裁切亦在可接受範圍。若查核原始作品時經查覺作品過度使用上述手法修正作品,則該作品將喪失得獎資格。

 

國小海報創作:稿件尺寸四開用紙(約54公分×39公分),作品不需裱裝,以平面繪圖方式為限,水彩、蠟筆、彩色筆,廣告原料等均可,惟不受理以立體呈現、鉛筆完稿及電腦繪圖方式創作之作品。

 

六、評選規則: 評選標準: 攝影創作:主題內容40%、攝影與構圖技巧40%、創意20%。 國小海報創作:主題掌握及意涵40%、構圖及視覺效果30%(技巧表現)、創意30%(含訴求手法新穎度、原創性、精彩度、趣味度)。

評選作業:由承辦單位聘請專家學者,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選,擇優錄取評定名次,若作品如有未臻水準者,得由評審委員決定該名次從缺。 所有參賽之得獎作品,其著作財產權歸本局所有,爾後作品運用於相關警政宣導。

七、獎勵方式:(臺灣銀行共同供應契約禮券) 攝影創作:(預計9名) 金獎1名,禮券2萬元及獎狀一幀。 銀獎1名,禮券1萬5,000元及獎狀一幀。 銅獎1名,禮券1萬元及獎狀一幀。 佳作若干名(至多取6名),各禮券5,000元及獎狀一幀。

國小海報:(預計24名) 高年級組: 金獎1名,禮券5,000元及獎狀一幀。 銀獎1名,禮券4,000元及獎狀一幀。 銅獎1名,禮券3,000元及獎狀一幀。 佳作5名,各禮券1,000元及獎狀一幀。 中年級組: 金獎1名,禮券5,000元及獎狀一幀。 銀獎1名,禮券4,000元及獎狀一幀。 銅獎1名,禮券3,000元及獎狀一幀。 佳作5名,各禮券1,000元及獎狀一幀。

低年級組: 金獎1名,禮券5,000元及獎狀一幀。 銀獎1名,禮券4,000元及獎狀一幀。 銅獎1名,禮券3,000元及獎狀一幀。

佳作5名,各禮券1,000元及獎狀一幀。

八、頒獎作業: 得獎公布:得獎作品預計於110年10月底前,於本隊網站公布,並另以電話通知得獎者頒獎典禮日期。 頒獎典禮:預訂110年11月中旬,於本局6樓大禮堂公開頒獎,屆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Covid-19)疫情決定是否辦理或調整舉辦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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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110年「婦幼安全」比賽辦法 (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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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110年婦幼安全「攝影創作」比賽報名表及讓與書 (1).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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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新北市政府警察局110年婦幼安全「國民小學海報創作」比賽報名表及讓與書 (1).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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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比賽海報 (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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