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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主任 - 輔導室 | 2024-09-30 | 人氣:111

國立臺南大學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
1
1 3 學 年度聽障專業 10 學分班計畫
一、依 據: 教育 部 11 3 年 8 月 2 7 日臺教師 三 字第 11 32602671 號。
二、目 的:
(一)研究聽障教育之理論與實際。
(二)專業輔導高中、國中、小學及幼兒園階段聽障教育與服務之師資。
(三)提昇普通班教師及特教教師聽障教育專業知能,提供學生適性教育。
三、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教育部師資培育及藝術教育司
(二)承辦單位:國立臺南大學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
(三)協辦單位: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各縣市政府、
臺 北市政 府、新 北市政府、
桃園市政府、臺中市政府、臺南市政府、高雄市政府
四、上課時間:
第一階段 1 1 3 年 11 月 2 日~ 1 1 3 年 1 2 月 1 5 日

二 階段 暫 訂 1 1 4 年 3 月 1 日~ 1 1 3 年 6 月 7 日
五、上課地點:國立臺灣師範大學
博愛樓 R113 教室(如有變更,錄取名單一併公告)
線上 「聽覺的生理基礎」課程採遠距教學方式進行,於課前公告網址。
六、參加人員:
正取 20 名 若未超過 10 人,則不開班, 並備取 5 名,優先順序如下:
1. 公私立高中、國中、小、幼稚園現職普通班 合格 教師( 班上有聽障生優
先)
2. 公私立高中、國中、小、幼稚園現職普通班代理代課教師(班上有聽障
生優先)
3. 公私立高中、國中、小、幼稚園現職特教班合格教師、代理代課教師(班
上有聽障生優先)
4. 聽障生家長
5. 對聽覺障礙相關知識有興趣者
是否需要列特教合格教師
鼓勵參加數期之聽障 17 學分班 、代理代課老

※若參加人員有需要手語翻譯或聽打翻譯服務,請於報名表備註欄註記,本計劃提供
必要的手語及聽打服務。
七、課程名稱:每科
2 學分, 36 小時計
1. 聽障教育導論
2. 手語
3. 聽覺的生理基礎
4. 聽障教育實務聽障教育實務與與服務服務
5. 聽聽能能說說話訓練含輔助科技話訓練含輔助科技
6. 專題演講專題演講 (4(4小時小時))
※每科課程應實施期末評量,未通過者,不予核發學分證明書或研習證明書。※每科課程應實施期末評量,未通過者,不予核發學分證明書或研習證明書。
八、報名方式:
八、報名方式:
1.
1.採傳真或郵寄方式至本校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報名,依報名先後錄取至額滿為止,如採傳真或郵寄方式至本校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報名,依報名先後錄取至額滿為止,如名額已滿,將以參加人員之名額已滿,將以參加人員之11--55項為優先錄取。開課當日,無故缺席者,視同放棄,項為優先錄取。開課當日,無故缺席者,視同放棄,若原先已報名及錄取本若原先已報名及錄取本聽聽障學分班,卻無故未報到者為不予錄取障學分班,卻無故未報到者為不予錄取。。
2.
2.報名資格第一項之班上有聽障生,請於報名表備註欄填寫學生姓名報名資格第一項之班上有聽障生,請於報名表備註欄填寫學生姓名。。
3.
3.請於請於1010月月1111日(日(五五)前)前傳真或寄至本中心,傳真:傳真或寄至本中心,傳真:0606--21379442137944,確定名單於,確定名單於1010月月1188 ((五五) ) 公佈公佈於本校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網頁於本校視障教育與重建中心網頁http://www2.nutn.edu.tw/vhc/http://www2.nutn.edu.tw/vhc/。。
4.
4.若有任何疑問請電:若有任何疑問請電:0606--21383542138354,洽詢,洽詢 林林小姐、小姐、陳陳小姐小姐。。
九、學分證明或研習證明
九、學分證明或研習證明
1.
1. 具合格教師證者具合格教師證者完成課程要求並及格者給予完成課程要求並及格者給予1010學分之學分證明書,請假時數各科至學分之學分證明書,請假時數各科至多多1212小時,小時,超過者超過者則不發給則不發給該科學分該科學分。。
2.
2. 未取得合格教師證者未取得合格教師證者完成課程要求並及格者給予完成課程要求並及格者給予180180小時研習時數證明,小時研習時數證明,請假時數各請假時數各科至多科至多1212小時,超過者則不發給該科時數小時,超過者則不發給該科時數。。
十、參加人員請由所屬單位給予公(差)假,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報支,期間之食宿請自理
十、參加人員請由所屬單位給予公(差)假,差旅費由原服務單位報支,期間之食宿請自理。。
十一、本次學分班所需之經費由「
十一、本次學分班所需之經費由「111133學學年度聽覺障礙師資培訓工作計畫」專案項下支應年度聽覺障礙師資培訓工作計畫」專案項下支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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