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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組長 - 研習專區 | 2022-10-11 | 人氣:327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110年12月30日臺教資(三)字第1100178546A號函及本局111至112年新北市數位學習推動計畫辦理。

二、為深化教師數位學習教學之能量並鼓勵教師認識數位學習資源,透過教案甄選選拔優良作品,供各領域教師參考,特辦理本案。

三、旨揭計畫相關說明如下:

徵選內容:參賽教師自選教材的一課、一個單元或一個議題,使用數位學習平台依自主學習策略或專題導向之教學模式進行教學活動設計。

參加對象:本市國中小學在職教師(含代理、代課、兼課教師)。教育部110至111年數位學習推動計畫學校、111至112年數位學習推動計畫(第2梯)學校及本市智慧學習典範學校,務必繳交教案參加徵選。

「模式設計研習」及「競賽說明」:

場次一:自主學習四學模式設計,於111年10月25日(星期二)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辦理。

場次二:PBL教學模式設計,於111年10月26日(星期三)下午1時30分至4時30分辦理。

本局同意核予參與研習教師公假(課務派代)。

收件日期:自111年11月1日(星期二)起至111年11月30日(星期三)止,將教案及報名資料上傳至「新北數位教學平台-來尬冊」網站(https://lgt.ntpc.edu.tw/)。

得獎公布日期:預定於112年1月13日(星期五)前,於前述網站公布得獎名單,並發函通知學校。 獎勵:獲獎教師擬依據「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成績考核辦法」第7條、「公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教師成績考核辦法」第6條,暨「新北市政府所屬各級學校及幼兒園辦理教師敘獎處理原則」附表第13項(四)「參加人員」之規定予以敘獎(特優比照第1名,嘉獎2次、優等比照第2名、甲等比照第3名,嘉獎1次)。承辦學校工作人員表現優異者,依據附表第13項(四)「承辦單位績效優良者」之規定辦理,工作人員嘉獎1次以6人為限,含主辦人員1人嘉獎2次。

❖行事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