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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教學組長 - 研習專區 | 2021-10-27 | 人氣:593

主旨:檢送本市國民教育輔導團國小藝術領域輔導小組辦理本市「110學年度第1學期國小藝術領域召集人研習實施計畫」,請各校務必薦派藝術學習領域召集人參加。


說明:
一、依據中華民國110年7月23日新北教研資字第1101346920號函及新北市110年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計畫及新北市國民教育輔導團110學年度工作計畫辦理。
二、依新北教研資字第1101346920號函(附件一)說明,教育局同意核予參加教師及工作人員公假(課務排代),如不克參加請填妥請假說明(附件三)核章後掃描至承辦人信箱。
偏遠學校請酌核予研習人員路程假。
三、旨揭研習訊息如下:
(一)時間:110年11月17日(星期三)13:30-16:30。(13:10-13:30在能強館報到)。
(二)地點:新北市民安國小(新北市新莊區民安路261號)。

(三)研習對象:每校務必薦派1名藝術教師參加,如因校務因素不克參加之學校請務必填寫請假單再mail至
meichang0214@gmail.com,未薦派或未出席亦無請假之學校名單,將行文送至教育局悉備鑒查。
(四)報名方式:即日起至110年11月12日,逕至「新北市校務行政系統-教師研習系統」薦派人員參加,全程參與者核予研習時數3小時。
(五)課程:詳如附件二。請依照九大分區學校進行A~D組別分組。
四、為配合本市節能減碳政策,請參加教師自備環保杯。
五、因應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參與研習的老師應健康自主管理,並全程配戴口罩。
六、本案聯絡人:新北市國小藝術輔導小組專任輔導員張琬湄老師,電話:(02)22056777分機55,Email:meichang0214@gmail.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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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10-1國小藝術領域召集人研習02.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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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10-1國小藝術領域召集人研習02.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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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110-1國小藝術領域召集人研習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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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110-1國小藝術領域召集人研習公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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