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本府原住民族行政局109年6月10日新北原秘字第1091077692號函、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及原住民族委員會109年6月5日原民綜字第1090031317號公告辦理。
二、按紀念日及節日實施辦法第4條規定,除春節放假3日外,其餘民族掃墓節、端午節、中秋節、農曆除夕及原住民族歲時祭儀等民俗節日均放假1日;各該原住民族放假日期,由原民會參酌各該原住民族習俗公告,並刊登政府公報。
三、原住民族委員會以99年部落調查結果之基礎,並參酌各族群或有其他情事需調整之必要後,彙整公告110年度放假日期。爰此,凡具有原住民身分者,得檢具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等足資證明其原住民族別之證明文件,就各該所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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