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公告「新北市110學年度『遊〝戲〞課堂』表演藝術非專長初階教學知能研習」,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新北市政府教育局110年10月29日新北教研資字第1102052598號函辦理。
二、本案參與研習教師、工作人員核予公假(課務排代)。
三、旨揭研習訊息如下:
時間:110年12月01日(星期三)9:00-16:00(8:40報到)。
地點:新莊區民安國民小學能強館(民安路261號)。
研習對象:對表演藝術教學極有興趣之非專長教師30名。
報名方式:110年11月8日上午8時至11月26日下午4時止,逕至本市校務行政系統之「教師研習系統」報名參加。
研習時數:參加研習之教師需全程參與,核給6個小時研習時數,以利日後憑初階研習時數證明(請自校務行政系統下載)即可參與進階研習。
四、為配合本市節能減碳政策,參加教師自備環保杯,午餐自理。
五、請參加教師落實防疫措施,進入校園配戴口罩、量體溫,如遇疫情升溫需延後或取消研習,將公告至Facebook「新北市國小藝術輔導團」粉絲專頁。
六、本案聯絡人:新北市國小藝術輔導小組專任輔導員張琬湄老師,電話:(02)22056777分機55,Email:meichang0214@gmail.com。
七、檢附「110年度遊〝戲〞課堂表演藝術非專長教師初階教學知能研習」實施計畫1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