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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主任 - 輔導室 | 2025-03-13 | 人氣:46
  • 依據:家庭教育法第8條暨本府家庭教育輔導團工作計畫辦理。
  • 甄選方式:經服務學校推薦參加甄選,經初審、複審兩階段合格後予以聘用。
  • 甄選名額:幼兒園1名、國小1名、國中2名以及高中2名(有關甄選幼兒園部分,請學校轉知附設幼兒園)。
  • 甄選程序:
    • 初審(書面審查):請參加甄選者填妥資料後,由學校相關人員核章後,連同個人教學資料於旨揭日期送達,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 複審(面試):
      • 經書面審查合格者,將另行通知,並請於114年4月22日(二)下午2時至本中心(新北市板橋區僑中一街1-1號4樓)參加面試。
      • 甄選當日同意核實給予公假(派代)半日。
    • 公布結果:114年5月20日(星期二)前於本中心網站公告甄選結果,並另函通知錄取者。甄選成績未達標準者,得不足額錄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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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3150540_新北市政府家庭教育輔導團114學年團員甄選簡章及報名表 (1).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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