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輔導主任 - 輔導室 | 2025-03-10 | 人氣:69
  • 依據本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及服務實施計畫辦理。
  • 為辦理旨揭申請,請貴校於114年4月11日前公告經學校特推會通過之校內資優生縮修實施計畫,並於114年5月23日前至「校務行政系統-新線上填報」完成「114學年度第1學期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申請調查」。
  • 請貴校於114年5月29日前,將下列表件紙本寄送至本市資優教育資源中心(中正國中),封面註明「114學年度第1學期縮短修業年限申請」:
    • 申請「免修課程」或「學科加速」者:經校內特推會審議「通過」者,請寄送申請相關書面資料1份,並e-mail電子檔至資優中心信箱(tpc339@gifted.ntpc.edu.tw);「未通過」者之申請相關書面資料留校備查,惟仍須e-mail電子檔。
    • 申請「跳級」者:經校內特推會審議「通過」者,請寄送申請相關書面資料3份,並e-mail電子檔;「未通過」者請寄送申請相關書面資料1份,並e-mail電子檔。
    • 若欲申請縮修評量命題費,請依命題費申請說明及規範,郵寄相關申請資料至資優中心,並將申請表電子檔e-mail至資優中心信箱,信件主旨:(學校名稱)114-1縮短修業年限命題費申請資料。
  • 檢附本計畫暨相關申請表件、113學年度第2學期工作時程表(辦理114學年度第1學期縮修申請)、學校辦理縮短修業年限工作參考流程圖、命題費申請說明暨表件、學校繳交縮短修業年限申請資料檢核表各1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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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1-2.附件二-教師觀察紀錄表(1) (1).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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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1-1.附件一-新北市公私立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及服務申請表(1) (1).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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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0.新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辦理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及服務實施計畫(1) (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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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1-4.附件四-個人學習輔導計畫(1) (1).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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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2.113學年度第2學期縮修工作時程表(辦理114-1縮修申請) (1).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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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3.新北市學校辦理資賦優異學生縮短修業年限工作流程圖(參考) (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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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 4.A00-辦理縮修命題費申請說明 (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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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 5.學校繳交申請縮短修業年限資料檢核表 (1).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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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 4-2.A02-命題雙向細目表 (1).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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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4-1.A01-命題費申請表 (1).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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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2.113學年度第2學期縮修工作時程表(辦理114-1縮修申請) (1).od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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