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本府社會局113年3月18日新北社兒字第1130511798號函辦理。
有鑑於臺灣離婚現象普及,為減少夫妻雙方與子女因離婚及家庭衝突所造成的傷害,衛生福利部社會及家庭署於109年起推動家事商談服務。服務對象為面臨親密關係衝突且有意願接受服務之家庭,透過親職教育課程、離婚/親職輔導、聯合諮商、陪同親子會面等,讓父母好聚好散,協助夫妻成就合作父母的親職模式,降低子女因父母親的分離受到種種紛爭的困擾及被拋棄的恐懼,陪伴其因應壓力、促進適應。
承上,考量校園常成為高衝突父母之戰場,教職員捲入父母衝突、被要求協助阻攔他方與兒少會面之情事時有所聞,爰提供入校宣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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